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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广东省质监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

广东省质检局******多少

您好,

广东省质监局(广东省质监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

广州***区号为020。如需查询机构办公ID,或查询固定ID的单位、地址等类似问题,可拨打当地电信通讯录查询台:020114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详细地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位于广东省药学院、万国广场、宝岗大道家具城等附近。

访客或工作人员可以:

地铁:地铁十二宫站或江南西站出站,向南田路方向步行约20至30分钟。

公交:乘坐65路、811路、5路、285路、203路、112路到广东药学院站下车。

或者

乘坐国道190号、国道186号、国道544号、国道244号、国道273号、国道299号

、13、25、221、222、253、32、33、29、44、82、86、87等公交车在江南大道中站下车。

网址

广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咨询***是多少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园A2栋

邮政编码:510400

公众***:86197469

网址:

电子邮件:***

广东质监局长是谁详细点

赖天生,党委书记、主任,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广东紫金人,1975年6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华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毕业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4月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并由本机构留存的政府信息机关除依法免予公开外,由本机关予以公开。公开或者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机构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建议需要向本机构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本机构政府网站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构服务大厅(地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局办公楼一楼)(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者应要求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组织领导和分工;内部组织设置和职能;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或者执法主体之一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构名义发布的或者本机构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规划方案

主要包括:机构工作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其他重点工作安排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质量管理、质量监督、食品监管、认证监管、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执法、举报投诉、人事、财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条件。

(4)其他

主要包括:机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主要信息、应急预案以及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动、应要求查询本机构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构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目录”)。本机构在编制上述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5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构政府网站查阅《目录》,也可到本机构服务大厅(地址:南天路563号)领取。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珠路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一)主动披露

政府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

二、本机构还将通过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二)本机构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设有电子屏,用于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披露

除本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如何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亲自或者以信函、电报、传真的方式提出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2.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一)向本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索取,也可从受理机构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印件有效。

(二)申请人对所请求信息的描述应当尽可能详细、清晰;如果可能,请提供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其他有助于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申请人以信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以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

(四)申请人向本机构申请获取备案、登记等相关政府信息时,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亲自向本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更正相关内容。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情请参阅该机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构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当场无法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构应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将根据信息的实际情况提供,并且不会对信息进行处理、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构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按照国家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所收费用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向本机构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公共机构

(一)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15楼

邮政编码:5102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14楼1408室

邮政编码:5102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提供的与自身有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构申请更正并提供证据。本机构将依法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构投诉、举报。办公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14楼1410室,邮政编码:510220,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或者质检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依法进行检疫,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并由本机构留存的政府信息,除免予公开的外,依法披露的,应当由本机关或者依法予以披露。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机构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建议需要向本机构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本机构政府网站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构服务大厅(地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索取。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监察局办公楼一楼)。

1、信息分类整理系统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者应要求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组织领导和分工;内部组织设置和职能;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或者执法主体之一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构名义发布的或者本机构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规划方案

主要包括:机构工作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其他重点工作安排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质量管理、质量监督、食品监管、认证监管、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执法、举报投诉、人事、财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条件。

(4)其他

主要包括:机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主要信息、应急预案以及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动、应要求查询本机构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构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目录”)。本机构在编制上述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5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构政府网站查阅《目录》,也可到本机构服务大厅(地址:黄埔大道363号)领取。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

2.如何获取

(一)主动披露

政府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

二、本机构还将通过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二)本机构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设有电子屏,用于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披露

除本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如何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亲自或者通过信函、电报、传真、互联网等方式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注:根据申请使用广东省政府统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2.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一)向本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索取,也可从受理机构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印件有效。

(二)申请人对所请求信息的描述应当尽可能详细、清晰;如果可能,请提供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其他有助于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申请人以信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以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

(四)申请人向本机构申请获取备案、登记等相关政府信息时,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亲自向本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更正相关内容。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构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当场无法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构应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将根据信息的实际情况提供,并且不会对信息进行处理、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构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按照国家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所收费用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向本机构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1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20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4.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提供的与自身有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构申请更正并提供证据。本机构将依法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构投诉(办公地址:广东省质量局办公楼20楼2001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技术监督局,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或者质检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依法进行检疫,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