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突然发现你们业委会有几个人私下被物业收买了,怎么办?
这是很多小区发生过的事情,有的在业主们要准备成立业委会时,就被分化瓦解,胎死腹中,既便是有些业委员自治的小区,很少能坚持和干的好的,往往都是私利起到了副作用,所以你说的情况,不是奇怪的事,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告他她,没有证据,那就没办法了。
现在能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是少数,大部分小区成立业委会很难。至于业委会怎样运作,很难说。
不能相信人说的怎样,心须有制度,更重要的是监督,成立个监督委员会,一年轮换,不用选举,只要是业主都可报名,每次抽出九人,有权监督业委会运作,有权查小区的整个账目,有权公布小区的收支情况。现在说这事,理想成分多一些。
我就经历过居住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被物管公司收后,伙同物管公司肆意妄为侵害业主公共利益,利用公共区域搭建门市库房出租谋取私利。从来不召开业主大会,也不公布账目,更过分的是,勾结物管公司伪造虚假资料,套取维修基金,电梯简直就成了他们的谋利产品了,三天两头坏,坏一次就是万儿八千的。甚至还在业主办理产权证的过程勾结物管公司和开发商,串通办理产权证的有些心术不正的工作人员,说什么办产权证非得要业委会盖章才能办理,业委会借机收取每家业主的什么跑路费两三百元,还不开任何收据。业主们最后拿到证据要求换届的过程是相当艰难的,找街道办街道办说房管局管,找住建局住建局说该街道办管,一个业委会换届,居然可以惊动县委书记和县长,你们可以想像那些业委会成员为了谋取私利达到目地是动用了多少资源和能量。好在后来经过业主们的团结在一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终于在上个月产生了由大多数业主公开公平公正的选出了大家都认可的业主委员会。所以我个人建议:新入住小区不能盲目成立业委会,不能为了成立而成立。而是要经过一定时间的熟悉和了解,要多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业委会的行使权利范围和如何公开透明地行使权利,要让业主正确理性地行使合法监督权利,还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机制,不能让业委会成为一个天不管,地不管的组织!
谢邀请!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你必须搞清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热情合作与收买是两回事,双方因工作需要,必须搞好关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关系融洽,有利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健康发展,不融洽又会动乱;但收买必须得有证人证据啊?咱先按收买分析咋办:
一是你拿着证据找社区负责人举报,社区将会调查核实。确实有被收买的,轻者给于批评教育,重者提请免职。是党员的,提请党支部给于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是若业委会中有一半以上成员严重者需要免职,需召开业主大会选出新的业委会成员。
三是提醒业主,一定要选出那些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大公无私的业主进业委会,不然,受伤的又是业主。
以上建议供参考。
本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近20年,至少与形形色色十几个业委会打过交道,说心里话,业委会给我个人的印象就是一个诞生于社会基层的“怪胎”。一个小区业委会的寿命长短取决于这个小区座落的地段环境,因为好的地段环境有很多便于创收,比如停车场,公共房产出租等;一个远离市区偏僻小区没有任何创收条件,一开始“轰轰烈烈”成立起业委会,只要几个月的运作慢慢就像泄了气皮球一样,最后又被打回到还没成立业委会原形。其实一个小区业委会成立对小区是有利有弊的,最关键还是业委会人员的素质所决定,人都是自私的,很多物业公都怕小区成立业委会,一旦成立业委会会给经验带来困难。其实不然,如果是有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最喜欢小区有业委会,为什么呢?如果你能利用好业委会会给你的工作带来很多益处,比如说:有些业主对你工作不满意时你怎么解释都是白搭,这是业委会的人站出来说句话比你说一百句都强。还有业委会人如果在你公司领导面前说两句你的好话或者表扬你两句,公司老板很容易就认可了你。业委会的存在并不会给小区业主带来什么好处,人都贪小便宜,你可别小看那些业委会领导和委员,他(她)们都是从各行各业中退休下来经过风雨的老将,你以为他(她)站出来是真正为小区业主?他(她)们看到的是后面的利益。这么说吧,一个有较好经济创收的小区小区业委会看上去很团结,肯定有经济利益问题。一个没有经济创收的小区业委会一定是分裂的,一天到晚都是吵来吵去,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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