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竣工验收由谁来组织?建设单位?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由此条例不难看出,竣工验收是由其开发商组织但是并不是自己验收。但是参照《建筑法》的“下位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对竣工验收的规定非常简单,即只要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即可。由于这两部法律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及程序差别巨大,因而人民法院如适用不同法律、采用不同竣工验收标准,就极可能对商品房的实际交付时间认定完全不同,由此导致裁判结果迥然相异。什么部门是管理物业公司的,到哪里能投诉物业?
我家铁岭市优山美地小区的,不欠物业费,房屋哗哗渗水19年11月报物业,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最后住建局投诉,到现在7月份了,住建局不回复了,物业也不管,天天喊脱离群众危险,群众用到职能部门了,谁也不管群众了。
物业必须改革了!🙅🙅🙅物业和业主的合同没有体现雇佣关系。是开发商代替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强行通过的要不不让业主住。合同内容不是业主们制定的里面没有具体服务规定,没有业主监督罚款的权利。物业进入小区没有给业主委员会缴纳50到200万押金。所以业主利益得不到保障,加上物业所有违法的事竟然是按违规处理。反而物业想一出是一出,非法垄断业主水电,停车位,电梯等生活命脉,性质已经不是雇佣关系,是黑社会保护费关系了。住建局的 物管办,但是基本物业和这个部门关系紧密。怕是没用!
去年的时候,因房子的事情跟物业有过一次纠纷,曾经到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咨询。简单来回答一下,望对题主及其他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就是我们常说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建局),有的地方交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区有别名称可能会有所差异。住建局下设的机构中,有专门管理物业公司的科室——物业管理中心(这是我所在地区的名称,可能会有地区差异,可以拨打当地住建部门的电话,咨询一下)。
涉及到投诉,可以到上面提到的住建部门的物业管理科室进行投诉。若是涉及到物业收费问题,也可以到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因为物业费的收缴标准是需要当地的物价部门进行核准并颁发收费许可证的。曾经听一个在物价部门的朋友说起,物业费核准的依据是物业公司给业主提供的服务而不是物业公司的资质。
我是鼓动传声,专注社会领域话题,期待与您互动交流。
谢邀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是物业企业的主管单位。
各地市(区)县房管中心应设有物业行政主管科室,依据当地物业条例规定、监管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和相关业务,以及处理物业纠纷等。
也有当地物业条例规定可到街道办处理小区物业纠纷。
由于小区物业纠纷牵涉面广,涉及到各职权单位有十多个(如房屋质量装修、发改价格、公安消防、水.电.气.暖、电梯、城管、住建、规划、环保、卫计、审计等),建议分类反映到各主管部门效率更高。
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社区人人有责 ! [答个人观点 . 学评论升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